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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软件企业及产品认证、加计扣除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自主创新产品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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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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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申请内容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四)企业诚信良好。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线填报申请书,并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特别提醒

申报单位申请书中研究开发费用应与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保持一致,请特别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研发费用申报数为0的,不予资助。

申报单位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科技统计报表应报未报、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应填未填的,不予资助。

申报单位研究开发资助申报金额比税务部门确认的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金额多20%及以上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测企业,我委将致函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抽查对象。

申报单位研究开发活动涉及科研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获得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意见。

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6日- 2019年10月11日(截止至18::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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